廣東大亞灣核電環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主要運營廣東低、中放固體廢物北龍處置場(簡稱“北龍處置場”)。
北龍處置場位于廣東省大鵬半島北東段大亞灣畔,在大亞灣核電基地范圍內。2010年,原環境保護部批復了申請營運階段北龍處置場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審[2010]263號《關于廣東低中放固體廢物北龍處置場環境影響報告書(申請營運階段)的批復》)。2011年,國家核安全局頒發了北龍處置場運行許可證(國核安證字第1107號《廣東低、中放固體廢物北龍處置場運行許可證》)。
為了保護公眾及環境免受可能的放射性危害,廣東大亞灣核電環保有限公司建立了系統、嚴謹、完善的符合核安全監督管理要求的質量保證體系,包括處置操作規程、質量保證大綱、處置設施運行監測計劃、輻射監測計劃和應急預案等,并獲取了原環境保護部頒發的《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許可證》(國環放射處置證[第2號])。廣東大亞灣核電環保有限公司作為北龍處置場營運單位,鄭重承諾:
1.北龍處置場所有與放射性廢物包安全有關的重要活動都要達到規定的標準,并將放射性廢物包安全置于最高的優先位置,這一地位不會收到生產進度和經濟效益的制約和影響。
2.北龍處置場將建立和維持有效的縱深防御,保護處置場員工、公眾和環境免受放射性的危害。
當前,北龍處置場運行狀況良好,未發生人員超劑量受照、意外照射和放射性物質失控事件,北龍處置場的運行未對周邊環境產生任何可探測到的放射性影響,北龍處置場周圍環境γ輻射與運行前的本底數據相比沒有變化。